首頁 >

2024-10-04

| Q1裝修用途與原核准不符?

Q:裝修用途與原核准不符,致原有安全梯構造及
防火門性能、開口數量、逃生步距、垂直區劃
(含區劃內容許空間)等不符現行規定,
是否應完成變使後,始予核准?


A:裝修用途與原核准不符時,原則上依裝修用途之現
行法令規定檢討之;其中安全梯構造如有改善或新
增設之需要,仍應依現行法令修改或設置後方得核准。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 年1 月27 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16015703 號函同意備查
  • 1
  •  
  • 2
  •  
PAG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