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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 Q9如果我想開補習班,有什麼要注意的?

一、變更使用(用途變更)

關鍵觀念:
補習班屬於「教育使用」,多數情況下不能直接設在住宅用途的建物裡,
必須申請變更使用,向建管單位提出「用途變更申請」。這通常需要:

1.由建築師承辦

2.提出建築物現況圖說、消防設備配置

3.經建管及消防單位審查通過

4.核發新使用執照

 

若未辦變更使用直接營業,被查獲可處罰鍰6~30萬、且可連續開罰,最重勒令停業、斷水斷電。

 

二、室內裝修(室裝)送審

即使在合法使用類組內,室內裝修仍需送審與審查合格

 法規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

1.變更隔間牆

2.更動天花板

3.有在原有牆面上進行裝修行為

 

由室裝合格設計人或建築師提出設計圖送審

1.經建管及消防單位審查
2.通過後領取「室內裝修許可」

3.完工後需申請「竣工查驗」→核發「合格證」

 

之後補習班立案時,教育局會要求提供這份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消防安全合格證明

 

開業前需向教育局(或教育處)申請立案。申請會要求:

如果沒有立案就招生、收費,會被視為「地下補習班」,依法可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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