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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客戶常見Q&A | Q8到底什麼時候要跟政府申請室內裝修?

室內裝修什麼時候要申請?|專業建築師 Q&A

更新日期:2025-10-29(依臺灣法規撰寫:建築法、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原則上只要裝修會影響「防火避難、修改室內隔間/天花板」→ 就要申請。

 

需要申請的情況(白話+例子)

 

改隔間/移動牆面
 例:辦公室把開放區改成 6 個小房間。

增加天花板
 例:在原本的混凝土天花板下面,增加木作造型天花。

增設/變更固定裝修物,影響避難動線
 例:固定櫃體作為兩個空間的區隔。

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應申請項目
 例:各縣市加嚴規定之項目(以地方公告為準)。

多數案件流程:室內裝修審查(設計圖審) → 施工 → 竣工查驗合格 → 使用


 

不用申請的常見情況(仍須守基本安全)

 

住商混合大樓或商辦,管委會常會要求文件,實務上仍建議先諮詢建築師。


 

特別提醒:用途變更要先辦

 

把住家改成咖啡廳、美容院、診所、健身房、補習班等營業用,
這是「變更使用執照」 → 先辦用途變更,合併辦理室內裝修。


 

常見誤區

 

「管委會蓋章就可以施工」 

→管委會同意 ≠ 政府核准;仍需依法申請並通過查驗。


 

可能的時間與風險

 

  • 送審~核准:依縣市與案型約 4–8 週(用途變更另計)。

  • 未申請施工:可能遭勒令停工/恢復原狀、依建築法開罰6~30萬,且可能無法順利進駐或驗收。


 

本文為一般性說明,以各縣市主管機關最新規定與個案審查意見為準;實務細節請與本所建築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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