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裝修送審Q&A > 哪些空間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共用部分」?

哪些空間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共用部分」?

  • 哪些空間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規範的「共用部分」?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通常共用部分成立的原因有二,一是法定共用部分,如法定空地、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及法定停車空間,均為當然之共用部分。第二是構造上或性質上之共用部分,對建築物結構及安全或維持共用所必需之部分,如基礎、樑柱、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共同走廊、樓梯、門廳…等。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門廳、共同走廊為公寓大廈之共用部分。

     

上一頁
PAG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