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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的申請範圍要如何界定?有無最小面積限制?

  • 室內裝修的申請範圍要如何界定?有無最小面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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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內裝修申請範圍,並無最小面積限制,但基於公共安全及法令檢討需要,原則上應以整層為申請範圍,惟若不妨害或破壞其他未裝修部分之防火避難設施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該局部裝修範圍申請:
     
    (一)以整「戶」申請。
    (二)獨立之使用單元,且不得妨礙或破壞其他非申請範圍之防火避難設施,其裝修圖說應一併檢討同層非申請範圍之逃生避難動線。
    (三)自成一個獨立防火區劃,且不得妨礙或破壞其他非申請範圍之防火避難設施,其裝修圖說應一併檢討同層非申請範圍之逃生避難動線。
    (四)已取得使用執照或變更使用執照,分間牆已明確者(如學校教室、醫院病房、旅館客房等),得以該局部空間範圍送審。
    (五)已領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之建築物,室內局部空間再裝修者,同意以局部裝修面積送審。
    (六)特殊情況經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同意者。至於室內裝修申請範圍的「樓地板面積」應如何計算?基本上,得以建物權利證明文件所載的面積或以牆中心線實算樓地板面積為申請範圍。
     
    ▲集合住宅室內裝修範圍,應以整「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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